
失,应当负赔偿责任。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人或有机会向鹏博士索赔相关投资损失:(1)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*ST鹏博士股票,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;(2)2024年01月31日到2024年04月26日之间买入*ST鹏博士股票,且在2024年04月2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;(3)2021年11月01日至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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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59:07